向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34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63家,立案查处21家,罚款17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1至11月,罗田县环保局执法力度超历史,办案数量超历史,处罚力度超历史。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质合格率、城镇各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均为100%;空气优良天数达92%,是我市唯一进入全省排名前十的县市……严格执法换来天更蓝、水更碧、空气更清新。
开年以来,罗田县环保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干部职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目标,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严管队伍,严把关口,严格监管,用责任和担当奏响保护环境、捍卫绿水青山的强音。继成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湖北省生态县后,初冬时节,罗田县又获得一块“国字号”金字招牌:罗田县城被住建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严管队伍——锻造“环保铁军”
2017年2月,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周,罗田县环保局新的领导班子烧起“第一把火”,开展了为期7天、被干部职工誉为“局成立以来最扎实、最严格”的队伍整训活动。
7天整训中,局里邀请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纪委等10余家单位领导、专家,讲授“两法衔接”、职务犯罪、行政执法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法纪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环保厅举办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邀请县武警中队教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严格扎实的军训,锻炼了身体素质,提升了精气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交流讨论,围绕“我是什么人、要干什么事、应该怎么干”等问题,说真话,表真情,写体会,找准自身的位置和工作目标,给局领导班子提出了许多工作思路和建议,凝聚起发展的共识。
“这次整训活动时间虽然很短,但触碰了干部职工的思想灵魂,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全局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迸发,为今年乃至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提起年初的整训,局党组书记、局长汪立记忆犹新。
谋事在人,成事在人,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在人。开年以来,罗田县环保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全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活力十足、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环保铁军”。
作为全县党建“整县推进”20个重点单位之一,罗田县环保局勇当排头兵,坚持“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年初以来,局机关、监测站、监察大队等3个支部均配齐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党章,学先进人物事迹,统一干部职工思想。
以7天队伍整训活动为契机,局党组把2017年作为“纪律作风整顿年”,持续开展了队伍整训、作风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有的放矢,出实招,动真格。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促进作风转变,提升了环保人的形象,群众对罗田县环保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严把关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今年7月,一企业向罗田抛出橄榄枝,准备投资1.2亿元建设年产3万吨锂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罗田县环保局立即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环评论证,结果环评没过关。环保局坚决对项目说“不”。
环评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关”,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关对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产生,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罗田县环保局恪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
在环评审批把关上,局长汪立曾三问干部职工:“对不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对不对得住工作职责、对不对得住家乡罗田”;环保局用“三个一律不批”给出了响亮的回答: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一律不批,对影响饮用水源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
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罗田县环保局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证一切新、扩、改建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不得正式生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改建、扩建项目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为了保证环评审批和执法公平公正,罗田县环保局请县纪委、公安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请省市环保专家、上级执法部门指导执法业务工作,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
严格监管——决不让美丽画卷留下污点
8月23日凌晨,当人们还沉睡在梦乡的时候,汪立带领执法、监测相关人员,驱车行驶在夜色中,又要对化工园区和纺织产业园的企业进行一次现场突击检查。执法人员逐一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看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看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或规避监管恶意偷排污水的情况,对各企业排污口的污水进行取样监测,直到凌晨3点,大家才收兵。
开年以来,罗田县环保局以贯彻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不断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排放废水废气的管控,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确保环境质量安全。
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担负起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主体责任。
依靠专业手段、先进设施加强监管。督促全县工业企业累计投入3亿多元,新增“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50台(套),所有化工企业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和自控阀门,实时监控水质情况,一旦水质超标,自控阀门将关闭排污口。
强化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暗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管理,将检查结果按月通报、归案记录。对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的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处理。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发挥公众监管作用。聘请环保监督员协助监督,开通12369环保电话,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环境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在“6·5”世界环境日,向全县干部群众发送环保宣传短信10万条,举行纪念“6·5”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晚会《绿水青山带笑颜》,引起强烈反响。
“坚持原则,敢于亮剑。严管是最好的服务”。长期分管环保业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彦得出这一心得。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罗田县环保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局里将人员向执法一线倾斜,成立了4个执法中队,开展了纺织园、工业园、白莲河石材产业园、小锅炉、饮用水水源地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治中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罗田县环保局坚决查处到位,督办整改到位。
如今,罗田看似严苛的环保监管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同。“严管其实是对企业的关心爱护,达标排放,企业放心,我们安心,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局长汪立感同身受。
绿色发展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罗田县环保局干部职工深感肩上责任重于山。他们正以高度的政治觉悟,爱县为民的情怀,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奋力书写新时代环保工作新篇章。
来源:黄冈政府网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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