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这6种行为会让你的社保卡失效

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的IC卡。

但是你知道吗?如果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是会被停止使用社会保障卡的!

1、 用社保卡购买保健品或生活用品

2、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冒名使用   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他人社保账户进行支付。

4、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5、倒卖药品   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卡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6、借予他人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

 

违规使用社保卡,后果很严重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社保卡的“隐藏”功能

 

金融服务

我们的社保卡分为两个账户,一个是医保账户,另一个则是银行账户,两个账户之间相互独立。前者不能提现,而银行账户则具有金融支付功能。在拿到卡后两个账户需分别设置密码,银行密码需由参保人员在激活金融功能时自行设置。

通过芯片加载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服务。10月起,拥有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70%将按月注资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卡按月自主提取。此外,参保人员因患重病住院,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除此之外金融功能还包括异地激活、挂失、存取款减免手续费、理财等服务。但一定要确保社保卡开通了金融功能!这个功能最诱人之处在于,省内跨行取现免费!

身份凭证

我们持有的是双芯片、带信息的磁卡,在卡面上显示有本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台系统记录了个人信息,因此社保卡具有与居民身份证同等身份识别功效,可作为市区(县)公共图书馆和公益博物馆及纪念馆等社会公益服务机构入场人员实名登记的有效身份凭证。

市民持卡在面向社会开放的各公共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可办理登记入场。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并不是所有场合都可以使用社保卡代替身份证哦~

信息查询

拿着社保卡,可对参保、缴费情况和相关人力社保资格情况进行查询和验证。可在相应银行营业网点自助终端上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医保账户余额,还可以通过输入卡号在网站上查询持卡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

参保人凭卡可在各社保分中心、档案馆等窗口单位的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打印缴费证明、缴费明细、缴费通知单和办理新参保人员信息预录入登记等自助功能。

办理人力资源业务

参保人持社保卡可在人力社保系统服务窗口办理职业培训、职业能力鉴定登记等服务事项。

小小的社保卡,可以在你事业中发挥大作用。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执业资格鉴定,以及参加政府经费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这些事情千万别忽视了。

未来可实现102项应用

按照规划,未来的社保卡将可以实现102项应用!人们拿着社保卡就可以实现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六大方面的功能应用。据说有望办理出国业务、代替工资卡和持卡健身呢~!

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的社保卡一定要是新卡哦!

是下面酱紫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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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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