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变“政府定价房”?原是合同少打了“不”字

昨天上午,家住海林阳光城3栋的戴银洲准备前往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办理不动产证,然而,当他出门时,却被相熟的邻居喊住:“3栋整个楼的购房合同都有问题,我们花了商品房的价格买了经济适用房。”

邻居所说的事是指3栋108户业主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中写到:“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而居民们在购房时被开发商告知,3栋是市场定价的商品房。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海林阳光城3栋,住在3栋703的业主告诉记者,他的房子89.7平方米,2014年10月花了77万元买的。昨天上午,他去办理不动产证时,才得知这一问题。

戴银洲介绍,小区1栋为还建房,3栋、5栋至7栋为商品房。目前,3栋108户业主的购房合同上都签的是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的条款。戴银洲出示了他从5栋业主借来的一份合同,上面显示为“不属于政府定价商品房”,而戴银洲的合同少了一个“ 不” 字。

对此,海林阳光城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个问题是因工作人员在打印统一格式购房合同时,弄错了模板,导致不少业主的合同变成了“政府定价商品房”。目前,开发商已经和房管部门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

记者随即来到东西湖区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确实属于开发商打印合同失误,房管部门已经要求开发商写申请,更改合同,此事不会对业主后期交易产生影响。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 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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