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我市林地幅员面积广阔、植被类型多、地形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天然林保护立法被列入我市2017年立法计划。市林业局成立了专班,在深入调研、走访座谈后,起草了《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经立法顾问和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市法制办审修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下一步,将由市长签署后公布实施。
《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和管理、火源防控、法律责任、附则等。
来源:黄冈新闻网
编辑: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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