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流动,跨城市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需求, 2017年6月末,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住建部统一开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7月1日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可以通过平台办理。据统计,开通运行一个月,我中心已成功办理了转入申请9笔,转出申请5笔。
以往,住房公积金由于受地域限制,职工需先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入接收证明,再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转入证明等相关资料,“折返跑两次”才能办结异地转移。接入平台后,需要办理公积金转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核实本人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机构名称以及个人账号后,即可在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业务。对于转出黄冈市的职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该平台,配合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该平台的建立省去了职工在转入和转出地之间的往返奔波,简化了接续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同时,规范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了公积金账户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有效支持了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转入、转出业务须两地公积金部门相配合,目前属于磨合阶段,业务办理周期也许会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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