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强劲出手发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禁令”

目前,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进行。绝大多数地方和学校能够认真执行招生工作政策,严格按规定招收新生,维护教育的公平和公正。但是,仍有少数地方和学校无视招生工作规定,触碰红线,顶风违纪。为切实维护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招生秩序,净化招生环境,维护教育公平,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7月14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黄教办〔2017〕97号),《通知》要求:

1

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买卖招生计划和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买卖生源和有偿招生。

2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录取一年级新生,必须经黄冈市招考局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严禁招收未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就读;严禁接受未经招考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就读;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扩招生,并以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

3

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政策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将应届初中毕业生合规有序地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保持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招生秩序。严禁以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误导考生;严禁与初中学校校长、班主任、老师相互勾结,实行有偿招生和买卖生源;严禁违规举办普通高中班;严禁为在普通高中借读的学生挂靠办理中职学籍。

4

严格录取通知书发放管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市招考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前私自组织未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前报名收费。各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学生就读意愿发放预录通知书,实际录取情况以注册报到入学为准。

5

强化招生工作监督检查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招生行为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程序,坚决禁止一切违规招生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成立工作专班,在招生工作期间,对各招生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坚决清退不符合招生就读条件的学生及所收费用。

6

坚决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概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籍;对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提交办理的问题学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处理相关善后问题;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扣减当年或下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省、市级示范学校,将提请或直接取消示范学校资格;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停止招生直至取消招生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线索,提请有关部门查办处理。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8877000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88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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