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转账给他人24小时后到账;电话用户实名率年底100%;电信诈骗犯罪人员10月31日前自首从轻处罚……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再次表明了国家打击电信诈骗的决心。
《通告》还有什么重要内容呢?小新带你一起了解!
12月1日起ATM转账资金24小时后到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电信企业用户实名制年底前达100%
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下同)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
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诈骗犯罪人员10月31日前自首从轻处罚
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坚决打击非法出售公民信息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在同一电信企业办理超过5张电话卡
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
群众举报诈骗行为有重奖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同时,《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六大部门联合行动,从源头到各环节阻止、打击诈骗行为,希望骗子们早日改邪归正,走上正路!
来源:公安部刑侦局
责任编辑 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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