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红安县医保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现将有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红安县惠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县惠民医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虚构医药服务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255.59元,并处81075.23元罚款,解除红安县惠民医院住院综合科医保服务协议,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纪委监委、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二、红安博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博爱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181.14元,并处36273.21元罚款,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三、红安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制条件支付、串换项目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7124.18元,并处145686.27元罚款,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纪委监委、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四、红安县太平桥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县太平桥镇卫生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975.33元,并处106463.00元的罚款,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纪委监委、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五、红安县永佳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县永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978.85元,并处52468.28元的罚款,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纪委监委、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六、红安县苏区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县苏区医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643.16元,并处125464.74元罚款,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纪委监委、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七、红安晟康肾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红安晟康肾病医院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收费等违规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约谈了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914.11元,并处55371.17元罚款,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5日
来源:最红安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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