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一表办理”

5月14日,黄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推行抵押登记业务“全程网办”、简化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一表办理”、深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应用。着力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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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黄冈市线上线下申请的抵押权登记同步启用《黄冈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及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信息表(合订版)》,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再收取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办事群众或企业可在任一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或金融延伸办网点、线上渠道提供《合同信息表》及身份证明材料申请抵押权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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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一表办理”是不动产登记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大幅提升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效率。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业务办理模式,力争让更多不动产登记事项实现“一表办理”。

来源:黄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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