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梅芳)2月25日,经“大崎山”原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大崎山”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
位于团风县境内的大崎山自然风光秀丽,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是该县一张靓丽的生态旅游名片。近年来,团风县政府聚焦“一山一水一人文”主题,加大对大崎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旅游+农业”品牌融合发展,全力打造“大崎山”品牌。
2023年,团风县推动县域品牌建设,发现“大崎山”商标在2017年就被个人注册。为了重塑“大崎山”品牌,团风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追溯查询,找到“大崎山”商标持有人——但店镇泉华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开林。为此,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团风县品牌建设专班和团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积极上门,沟通商标转让事宜,并将商标转让推进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今年2月25日,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专程前往但店镇泉华山村,与王开林进行沟通。王开林同意将“大崎山”(共6类)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湖北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并当场签订“大崎山”商标转让协议。
此次“大崎山”商标回归,为团风县品牌建设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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