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案例入选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熊庆萍)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黄梅县“五轮驱动”推进场村合作共赢》典型案例入选。

黄梅县林地面积52.1万亩,绝大部分是集体林地,国有林地仅占1.7%。针对集体林地细碎分散、经营效益低等问题,黄梅县充分发挥国有林场龙头带动作用,依托国有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通过合作造林、托管经营、基地建设、技术支持、防火保障等“五轮驱动”,推进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改,探索场村合作共赢的发展新路。

国有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与10多个村签订合作造林协议,由林场负责投资造林和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林农合作热情高涨,5000多亩荒山完成造林。与26个村开展山林托管经营,林场经营总面积由8803亩增加到4.13万亩,并借助周边景区与森林公园融合发展优势,建立森林康养基地、林场艰苦创业教育基地、森林消防员实训基地、林业研学培训中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对承包农户抛荒弃管的林地,国有林场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4个大型苗木基地,基地总面积1500多亩,培育苗木、花卉200多种,每年可为全县国土绿化提供造林苗木300多万株,为林农提供就近就业岗位1万人次。国有林场还为林农开展专业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国有绿化公司参与市场建设,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就业增收。在防火保障上,国有林场建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中心,建立护林员定位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组建森林专业救援队,与村组、林农实施联防联控。

通过开展场村合作,国有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综合实力不断壮大,总资产达3.1亿元,年综合收入2000万元。同时带动10多个村的集体林业发展,把“贫困林场”变为“全国十佳林场”,把乡村“美丽生态”变为“美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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