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武穴城区这3条街路严管

关于武穴城区设立城市管理严管街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更加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武穴市“城管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刊江大道、沿江大道、青林路设为城市管理严管街(以下简称“严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店外经营。“严管街”沿街商铺不得超出店门经营;不得在店外堆放杂物、放置货物;不得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二)严禁占道经营。各类流动摊点不得在“严管街”两侧从事经营活动;未经审批不得开展商业促销、义诊义卖、咨询宣传等活动。

(三)严禁乱张乱贴。“严管街”两侧的墙体、玻璃橱窗及电线杆等立面上不得随意张贴文字、图案、标语等各类宣传广告;店招统一,不得乱拉乱挂宣传横幅,不得一店多招。

(四)严禁乱扔乱抛。不得在“严管街”路面上随意倾倒和乱扔垃圾;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加强日常保洁清扫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垃圾容器及周边区域环境干净、整洁、美观。

(五)严禁乱搭乱建。不得在“严管街”两侧私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保持户外广告及附属设施无破损、残缺。

(六)严禁乱牵乱挂。不得在“严管街”随意牵拉晾衣绳、晾衣杆晾晒衣物;未经批准严禁在行道树、电力杆、电讯杆、路灯上拉挂彩带、“道旗”广告、横幅标语等。

(七)严禁乱设桩墩。严禁临街商铺和单位未经批准在门前设置地桩地锁、不锈钢围栏、球形隔离墩等障碍物。

(八)严禁乱排乱倒。“严管街”所有油烟产生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必须达到排放要求,禁止油烟直排,油烟净化器需日常清洗维护;禁止餐饮门店餐厨油污乱泼乱倒或不经处理直排下水道。

(九)严禁在“严管街”擅自破坏、占用城市道路、环卫设施、行道树、绿化带、路灯、交通标志等公共设施,施工建设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围挡。

(十)严禁乱停乱放。在“严管街”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有序规范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停放区域内,严禁随意停放。请全体市民、相关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做文明守法的执行者。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严管街”的管理力度,依法履职、依法管理、依法查处,以执法促规范,切实提升城市环境和品质形象。

武穴市“城管会战”指挥部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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