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本报讯 (记者郑远斌 通讯员吴和平 汪功松)3月19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工商银行黄冈分行、农业银行黄冈分行、中国银行黄冈分行、交通银行黄冈分行、黄冈农商行、武汉农商行黄冈分行、湖北银行黄冈分行等7家合作银行,正式签订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我市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将实现全市无障碍办理。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开展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是贯彻落实本年度市政府十类民生项目清单的一项重要政策事项,也是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降低住房交易成本和简化办事流程,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9月,该中心与建行黄冈分行首家签约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运行期间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该中心提示,我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存在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已抵押的二手住房,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申请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贷款金额和首付款金额之和应不小于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本息之和。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买卖双方签订“四方协议”,约定抵押未解除产权转移登记、转抵押登记、新贷款发放、原贷款归款、贷款资金托收监管等相关权利义务,同步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涉及到买方、卖方、银行、公积金、不动产、房产等多个主体和部门,为确保该项业务积极稳妥推进,该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各方工作协调、业务协同、整体协作,指定专人办理、专人对接,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做到全面掌握、全员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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