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生态环境分局实施柔性执法

本报讯 (通讯员桂炎炉)7月18日,武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一中队执法人员向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免罚并非免责,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赠送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资料汇编》。

该公司负责人通过学习教育后,签订《生态环境守法承诺书》,表示将以此为戒,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守守法经营的底线。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全面落实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个手段。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并不等于‘违法不究’,而是将‘过罚相当’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落到实处。”该分局执法人员何智说。

今年以来,该中队推行行政指导、告诫、约谈及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让企业在有温度的执法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3起,立案处罚1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对3家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能够立行立改的企业免予处罚,以整改为主,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