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姚麒)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严监管、优执法”为核心,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打造绿色法治社会、共绘绿色新画卷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入企送法普法,助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惠企政策。加强帮扶指导,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为企业“把脉问诊”,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坚持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结合,对芦河港小流域范围内锁口潭、油铺咀等3个水库安装宣传牌,要求水库承包人承诺不投粪、不投肥养殖。对26家畜禽养殖场实行挂牌警示,构建和美乡村。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执法监管公正高效。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年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检查辖区内企业64家次,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正面清单制度,护航守法企业安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在2023年基础上,按要求移除疫情防控正面清单中的3家企业,新增日常监督正面清单企业3家,将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坚持实行差异化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科技助力非现场监管,提升精准高效履责能力。积极探索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振动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实现对企业的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监管,将执法工作前置化、远程化,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将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结合,开展柔性执法,充分考虑企业违法的实际情况,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免罚。全年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3件,不予行政处罚金额14万元。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引导企业提高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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