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周全)“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4月4日,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到某单位现场宣布该单位一名党员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重申党员干部严禁酒驾醉驾的相关规定,受处分干部深刻自我反省。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对我们来说是一次警示教育,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一定要算清楚违反党纪国法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作为党组负责人,今后我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处分决定宣布完毕后,该单位党组负责人表示。
为做实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把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在会前周密谋划,优化规范处分宣布程序。聚焦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从严守纪律规矩的角度,对案发单位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作出强调,同时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从严管厚爱、教育帮扶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及时做好受处分干部的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帮助其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开年以来,武穴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根据《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制作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醒卡,就回访教育、单位帮扶、现实表现等有关事项进行提醒,着力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严肃性、警戒性、教育性作用。
“处分决定不能一‘宣’了事,而是审查调查工作‘后半篇文章’的开始。”武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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