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公安局关于征集 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武穴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集中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犯罪行为;

(二)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的;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只收费不检验”致使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行为;

(五)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六)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好、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八)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线索;

(九)屠宰厂(场)及其他单位、个人对各种肉类产品采取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十)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致使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的;

(十一)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权利。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一)武穴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0713-6271110

(二)武穴市公安局来信来访地点:武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

郭茂贵 18986751552   王 超  18986751519

武穴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日

来源:平安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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