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发布公告:人工增雨!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黄冈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保证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期: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路口镇潘家湾(市气象局观测场)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7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作业装备:BL型火箭发射架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增雨作业使用弹药属于火药发射爆炸物品,存在一定的故障率,因此,为保证作业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进行增雨作业时,作业现场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以免发生弹壳飞溅伤人等意外事故。

(二)在作业区域2-7公里内发现有落地未炸的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发现人不要擅自处理,应速报当地公安机关或当地政府和市人影中心,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作业区域内如发生因人工增雨作业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和群众应及时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和市人影中心。联系人:胡志铭   联系电话:8835385、18972717899。

特此公告               

黄冈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4年8月12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