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为扎实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警示大家引以为戒!

01 闯红灯

2024年8月7日,鄂JGQ409小型汽车在南阳三路与齐昌大道交叉口(木材场路口)闯红灯,被扣6分、罚款200元。

2024年8月7日,鄂JL2C17小型汽车在东壁大道与十里河交叉口闯红灯,被扣6分、罚款200元。

闯红灯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严重威胁到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02 超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扣6分、罚款500元。

03 超载

2024年8月6日上午,张某驾驶鄂J3P766重型自卸货车从赤东朱四房往赤东新天地陶瓷厂方向行驶,因超载被查获,该车整备质量15000kg、核载质量15370kg,经过磅车货总量高达66660kg,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2024年8月6日上午,叶某驾驶鄂AYA637重型自卸货车从赤东朱四房往赤东新天地陶瓷厂方向行驶,因超载被查获,该车整备质量12450kg、核载质量12420kg,经过磅车货总量高达75490kg,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货车超载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会对道路基础设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记6分,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04 违法载人

2024年8月1日,一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后车厢乘坐一名妇女和三个孩子,一路摇摇晃晃,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性,车辆行驶至漕河一路时被路过的交警拦截,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严厉批评与教育,并劝导妇女和孩子迅速下车改乘公交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轮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受到很多人青睐,一些人认为其既可载人又可载货,非常实用,殊不知,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不是载人!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危险又违法,一旦遭遇意外,非死即伤,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拒绝乘坐非载人车辆。

05 醉驾

醉酒驾驶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

来源:艾都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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