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但总有驾驶员为了一时便利,竟将个人的利益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7月15日同一天,在G59呼北高速保康县竹林口隧道和南山隧道,两名过路司机在非紧急情况下,将轿车违停在隧道内的应急车道上。交警一查,一人在睡觉,一个在玩手机……最终,交警分别对二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进行了安全教育。
15日上午10时33分许,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中队交警接到高速公路监控员报警称,G59呼北高速保康县竹林口隧道宜昌往十堰方向,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隧道应急车道上,且未在来车方向摆放三角警示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接警后,交警迅速驱车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发现驾车男子正在看手机,手指还在不停点击屏幕,浑然不知交警的到来。民警轻敲车窗示意,男子才慌忙将手机关闭并摇下车窗。交警问询违停原因,驾驶员王某表述,驾车从宜昌到十堰,途经该隧道时,感觉有点累了,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往前行驶两公里就可以下站休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隧道应急车道内停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王某进行安全教育,“隧道内光线暗、视线差,未放置警示标志,随意停车可能会妨碍其他车辆的行驶,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随后,交警让王某驾车驶出隧道,下站接受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同日上午9时36分许,保康交警巡逻至G59呼北高速南山隧道K1335+720M处,发现一辆辽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违停在隧道内应急车道上。交警停车查看情况,发现司机正在驾驶室睡觉。面对交警的询问,该车驾驶员彭某回应称,昨晚没休息好,在这休息一下。交警对彭某进行安全教育后,对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在高速公路隧道内停车,不仅违法,而且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感到疲倦困乏,应尽快驶进就近的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停车休息好了之后再继续上路行驶。若车辆出现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确需紧急停车,驾驶员要及时摆放三角警示牌,并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拨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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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周建春,张晋瑜;
特约通讯员:欧阳智慧;通讯员:方国辉 冯靖棋;
编辑:周建春;校对:张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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