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执法人员在华家河镇辖区内发现一起在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未安装任何环保设施情况下企业擅自建设并投入试生产的案件,且该地区处于红色旅游地带,不适宜该类企业落户。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版)中“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的规定,由于该企业违法行为轻微,红安县分局执法人员采取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劝导教育,并说明企业目前的行为已涉嫌环境违法,需立行立改。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要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并表示,当天立即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月底前搬迁至符合产业结构和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内,做到规范建设、规范生产。

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黄冈广播电视台记者 邹建勋 通讯员 王姝琪 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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