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适度放宽对北交所上市企业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北京要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北交所对外开放工作、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境外保险公司直接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落地、研究并适时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

《工作方案》结合电信、健康医疗、金融、文化教育、专业服务等行业领域发展需要,从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兴业态规则规范、优化贸易投资制度安排、完善公共服务政策环境、强化权益保护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170余项试点任务。

在电信服务领域,《工作方案》提出,研究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北京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研究适时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

在金融服务领域,《工作方案》提到,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投资者、跨境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交的要件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金融业务相关申请,金融管理部门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在收到申请后120天内作出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如不能如期作出决定,应立即通知申请人并争取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决定。

《工作方案》还提出,探索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合理规模的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化合作,依法依规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

在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方面,《工作方案》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完善普惠金融政策业务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引进、投资并购等关键环节开发信贷、担保、供应链金融等专项业务,适度放宽对北交所上市企业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

《工作方案》提到,研究并适时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积极推进北交所对外开放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境外保险公司直接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落地。支持北京探索数字人民币在税费征缴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领域投资基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崔凡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批复的方案与以往政策相比,对开放水平和制度型开放的要求更高。“相信方案能够对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起到积极作用,也能够让北京提供更多经验,引领全国在高水平开放方面进入新阶段。”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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