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九万元已偿还却被起诉 法院:虚假诉讼 罚款一万

近日,武汉的赵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人还款9万元,没想到最后钱没要回来,反被法院罚款1万元。

赵先生称,他去年借给朋友孙先生9万元,但对方一直不还,无奈之下诉诸法律要求孙先生还钱。可开庭的时候,孙先生的陈述却与赵先生说的不一样,他说他确实找赵先生借过钱,当时赵先生手头没钱,但为了帮忙就把家里一辆车抵押给了武汉某贸易公司,贷出来9万元借给了自己。一个月后自己没及时还钱,赵先生便让他补了个借条,注明借款形式为现金。后来又过了一个月,手上有钱了就把钱还给了车辆质押公司,质押公司也把车辆还给了赵某,只是还钱的时候借条没有收回来。

对此赵先生矢口否认,称自己不知道车辆质押的事情,现在要的是他借给孙某的九万块钱现金,但对于借钱的转账证据却提供不出来。

法院通过车辆质押公司调查了解,车辆质押是在赵先生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孙先生也确实将贷款还给了他们,后面车辆才还给赵先生。且借条上没写借款时间,而是写的补写借条的时间,出借形式为现金而非银行转账,也就是说,赵先生在撒谎。

法院认为,赵某通过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破坏了司法秩序,也损坏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判处罚款一万元。

法官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轻则被罚款,重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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