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营商环境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黄冈市营商环境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整治交通运输领域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更替、单位变化、体制机制变更等,导致政府机构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相关问题没有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法院判决不执行除外)。主要包括:
(一)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政府机构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
(二)合作协议不履行:政府机构不履行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不推动项目建设,不履行约定的相关义务等问题;
(三)账款支付不到位:政府机构拖欠中小企业的货款、工程款、服务费等问题;
(四)法院判决不执行:政府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但因各种因素长期未能执行等问题;
(五)其他情形:政府机构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漠视不管、久拖不决、决而不办等问题。“政府机构”指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含政府投融资平台),也包括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8月31日
三、线索反馈地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期间,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或来电进行举报反馈:
(一)来信提供。黄冈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7号交通大厦,邮编:438000。
(二)来电提供。政务服务热线:12345;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邮箱:hgsjtjfgk@163.com。
四、线索注意事项
(一)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尽量详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二)营商环境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对方主要为企业、企业家、项目投资主体。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黄冈市营商环境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线索表》请认真填写完整,其它相关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函送。
(五)为保障征集工作有序开展,原则上只接受来信、电子邮件两种途径的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积极提供有关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切实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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