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客车落水续:18遇难者均已火化 赔偿标准达成

湖北鄂州客车落水事故善后工作仍在进行。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最后一名遇难者遗体,已于5日上午在鄂州市殡仪馆火化。全程参与事故善后工作的栈咀村村主任称,12月5日,事故中去世的18名遇难者家属均已就赔偿标准,与当地达成协议。

12月2日上午,湖北鄂州一辆无营运资质的载客车辆坠入湖中。新京报记者从鄂州市委宣传部获悉,车上载有20人,其中18人死亡,包括司机在内的2人受伤。事发后,司机被当地警方控制。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遇难者名单显示,18名遇难者均来自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的栈咀村和安城村(栈咀村15人,安城村3人)。其中,16人年龄超过60岁,更有5人已经超过70岁。上述乘员此行的目的是前往武汉市区打工,主要工作内容为“种树”。

12月6日上午,全程参与事故善后工作的栈咀村村主任王华忠告诉新京报记者,上午9时,最后一名遇难者,栈咀村一名李姓村民的遗体在鄂州市殡仪馆火化。而在昨日下午,家属已就赔偿事宜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

王华忠透露,事故中遇难者的赔偿金额,由事故赔偿、精神赔偿和丧葬费三部分组成。其中,事故赔偿部分,计算方式上,按照80岁减去遇难时年龄,以20年为赔偿年限上限,根据2015年度鄂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数据,每年赔偿27051元。此外,每户享有4万元精神赔偿及23660元丧葬费补助。在此基础上,每户家庭往返的车旅费及住宿费,均由政府一并承担。签订了赔偿协议的家属,可先期获得5万元赔偿,余款在3日内付清。随后,一名遇难者家属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上述赔偿标准。

来源:新京报新媒体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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