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警方公布酒驾案例

年关将近,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罗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为春节来临营造平安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同时为加强警示作用,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现将查获的部分酒驾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2021年11月1日,方某某驾驶鄂JD18**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凤山城区行驶,行至三里桥金都宾馆路口被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方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2021年11月1日,龚某某驾驶鄂J7I6**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凤山城区行驶,行至交警大队路口被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龚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网上查询核对,龚某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500元

案例三

2021年11月9日,徐某某驾驶鄂JKQ7**黑色本田小型普通客车在凤山城区行驶,行至栗子坳朱家河公园路段被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3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民警普法

来源:罗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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