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1时10分,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万华广场5栋某居户发生火灾,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特勤消防救援站出动3车10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1时14分消防救援车到达万华广场,一辆私家车违规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导致消防救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消防人员只好携带扑火器材跑步去灭火救援,因此耽误了火灾扑救时机。
据悉,该辆私家车曾多次违规停车占用消防车道,消防人员和万华广场物业先后多次检查提醒该车车主何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当地公安部门对何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五日。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火情分秒必争,消防人员灭火就是与火情赛跑。堵塞消防通道耽误火情初期控制,会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危险和财产损失。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责。
稿件来源:湖北省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 徐普查 周泉
编辑:王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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