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机关开展“雷火2021”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来,蕲春公安主动作为,广辟线索来源,不断加大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打击实效。
11月6日,蕲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循线追踪,奔赴江苏无锡成功抓获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赵某。
近日,蕲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漕河中队接到报警称漕河镇居民叶某被诈骗现金20余万元。接警后,刑侦大队漕河中队民警迅速对涉案资金流进行分析,发现被骗资金大量流入一名22岁山东籍男子赵某的银行账户,随后通过数字人民币转走。经民警分析研判确定男子在江苏无锡。11月6日,刑侦大队副中队长张晓敏、朱江、民警王权、辅警陈虎奔赴江苏无锡开展工作并将赵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交代,其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3套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并从中非法获利1500余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深挖工作仍在进行。
蕲春公安正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请广大群众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以免给自己和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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