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或市辖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黄石市成功入选,系湖北省唯一上榜城市。
《通知》指出,试点目的在于,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通知》明确,第一批试点从今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城市更新是指以宜居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以及智慧城市为核心目标,对城市建成区(城市基本实现地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是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包括推动老旧厂房、老旧小区、平房区、低效楼宇提质增效等。
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60%,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
黄石市已先期开展了城市更新课题研究,编制了《黄石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专项研究》和《黄石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从沿江环湖综合整治、“三区一改”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提升、老旧厂区利用、城市商业棚改建设)、建设公园城市、交通畅通治理、雨污管网建设、完善15分钟生活圈等六个方面,重点对老城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黄石市继2020年被列为全国36个城市体检试点城市、2021年被列为全国59个城市体检样本城市之后,此次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是对黄石市探索城市更新方向的充分肯定,也是黄石市步入新发展阶段,通过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功能品质,强化对工业遗产的修缮改造和活化利用,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复兴的新起点,必将焕发老城新生、助推高质量发展。
目前,黄石市将进一步加强统筹,研究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黄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黄石市城市更新标准和技术导则》,创新研究以城市更新行动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路径,组织编制黄石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接续出台资金、用地、保留建筑登记等有关政策,形成“1办法+N指引”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为全国的城市更新贡献“黄石智慧”、提供“黄石样板”。
来源:湖北日报见习记者李朝霞、国家住建部官网、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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