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冈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城市绿化更新,建设宜居宜业的美好生活空间。
该意见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抢抓武汉同城化发展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实施城市绿化更新提质行动。通过规划引领、增绿提质、精细管护,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全周期的控制和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优化宜居宜业城市环境,让美丽黄冈、绿色崛起成为黄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
该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控制规划的修编。二是应绿尽绿,各类植物长势良好,绿地布局均衡,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特色明显。基本满足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三是至2025年,黄冈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绿地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3.5㎡;县(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2㎡,所有县市均建成“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省级森林城市”,新增2-3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该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一要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严格按规划建设”的原则,实现规划建绿、科学建绿。二要严把设计源头关。坚持“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的具体要求,科学选择植物品种,优化植物种植结构,推广海绵城市建设。三要提升建设质效。更新提升现有绿地,打造园林打卡点;积极拓展绿色空间,实现绿化资源的社会共享;注重自然生态的保护利用和修复;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新植苗木成活率。四要加强综合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不留管理真空地;实施精细养护,坚决纠正“重建轻管,只建不管”问题;严格绿线管控,补齐绿地指标;确保城市增绿提质取得实效。
来源: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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