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还闯禁行,拘!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扎实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江汉交警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不放松,持续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做好事故预防和风险排查工作。2021年10月12日上午,江汉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斯浪带队在二环线开展缉查布控工作。10时11分许,斯浪突然看见一辆大客车在二环线行驶,民警立即指挥大客车靠边停车并进行检查,驾驶员支支吾吾一直不肯拿出驾驶证,后经核实发现驾驶员蒲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只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和轻型载货汽车。“你只有C1证,怎么能开大客车呢?”“我原来是A证,只不过后来降级了……”面对民警的责问,蒲某支支吾吾说道。



经查,驾驶员蒲某今年61岁,由于年龄超过60周岁,驾驶证已由A照降为C1,且车辆未按规定购买车辆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其以为城市快速路不会有交警,便心存侥幸驾驶大客车上了二环线,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蒲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及未按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740元。



“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的驾驶员,如果持有A、B证,必须降级为C1或者C2证。”据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介绍,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民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仅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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