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穴市大金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夏振雄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10月16日,夏振雄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夏振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曾文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4月30日,曾文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0年12月25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7月,鉴于其党内无职可撤,曾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武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股长吕秦鄂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4月3日,吕秦鄂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吕秦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郑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12月5日,郑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0年9月16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7月,郑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5.武穴市宏森集团客运站联合党支部原书记朱志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11月19日,朱志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0年12月24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朱志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武穴市龙坪镇五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胡国中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8月22日,胡国中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胡国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国庆将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易发高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后危险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提醒在前、警示在先,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倒查背后的违规吃喝问题,持续形成有力震慑。要紧盯“四风” 隐形变异新动向,精准纠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武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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