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市政府公布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33件文件被废止,35件文件宣布失效,25件文件限期予以修改。这是该市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的成果。
今年3月以来,为进一步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文件打架”以及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了“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地毯式”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本次清理对2020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将5部政府规章和27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畴。
清理重点围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一致的20个重点方面,主要包括:违规或者无依据设定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无依据增加相对人负担、不当增加市场主体义务,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差别、歧视性对待等;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规定不符,不当限制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及其他不符合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的情形等。
来源:黄冈市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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