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9月26日,黄冈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副主任胡红军介绍《关于加强县乡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委书记张家胜在罗田县调研时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医护人才队伍管理在县级、工作在乡村的体制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基层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县乡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代拟稿)》。7月20日,中共黄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送审稿)》。9月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县乡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出台的《若干措施》,共有四个部分十二条举措,突出亮点主要是健全创新了“四大机制”。

一是健全卫生健康人才下基层激励机制。为探索实施医护人才队伍“管理在县级、工作在乡村”的体制机制,同时针对基层医护人员招引难、培养难、留人难、下沉难的问题,健全相关激励机制。主要内容包括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工资待遇和优秀人才待遇、落实下基层工作激励政策。

二是建立卫生健康人才下基层优待机制。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不合理、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为有效激发城乡卫生人才下基层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对各部门已出台的下基层相关保障政策进行进一步梳理,进一步强化落实力度。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保险保障体系、实行职称评定政策倾斜。

三是创新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机制。针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困难但空编较多的问题,采取调整创新招聘方式等多项工作举措。主要内容包括推进空编补齐、实施更加灵活、高效、便捷的招聘方式、灵活设置招聘条件、加强岗位聘任工作。

四是推行多途径人才培养锻炼机制。针对医学生培养难、乡村医生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着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特别是“大学生村医”和基层卫生人员工作水平,加大培训培养力度。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定向培养、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和学历提升。

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激励保障政策:

一是落实下基层工作激励政策。对完成下基层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晋升职称、担任职务、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优先政策。鼓励县乡医院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待遇补贴或加大绩效分配权重政策。将下基层工作或服务经历,作为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重要条件。

二是灵活设置招聘条件。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务人员,学历最低可以放宽到中专,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特殊情况还可以放宽到50 周岁及以下。招聘中医药人才,学历可不作要求,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三是加强岗位聘任工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岗位总量的25%。对招聘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医疗人才,可设立特设岗位。对乡镇卫生院取得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基卫高”职称的,可即评即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一支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质量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民生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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