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专项整治】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点击这里举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纪委关于“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决定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二、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1月

三、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934348224@qq.com

邮寄地址:黄冈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黄州区西湖二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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