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法院执行干警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执结一件历时五年之久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胡某在承建某建设项目中,雇请季某组织农民工进行施工,并签订工程施工协议。
季某依约组织农民工进行土方作业,完成后,胡某却拒不给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款。
蕲春法院于2016年11月7日作出判决,判令胡某偿还工程工资款60余万元。因胡某未履行义务,依季某申请,蕲春法院分别予以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人季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17年1月执行立案,但胡某一直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法执行。考虑到该笔款项为季某等多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多次进行集体研究。
2018年2月26日,胡某被公安部门抓获后,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押解回院,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胡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案件已穷尽执行措施,只能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1月,季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进行多方面查人找物,仍未找到胡某的下落,也查询不到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021年5月,案件出现转机。季某向蕲春法院提供了胡某在黄石的住所地址,在收到执行线索后,5月17日,执行干警及多名法警迅速前往胡某住所进行蹲守,终于在18日凌晨将其抓获并带回蕲春。但胡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当即向其释明拒执后果。
最终,胡某表示愿意与季某进行协商,其家属也积极配合,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多名农民工也终于领到了来之不易的工钱。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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