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乱跑、造谣……防疫期间这些“任性账”,法律怎么算?

最近一连串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消息让人揪心不已 

然而在防疫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

竟然还有人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拒绝隔离、瞒报行程、造谣传谣……

如此干扰防疫要怎么处罚?这些法律问题必须了解一下! 

1

7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籍男子赵某伟擅自从河南省郑州市隔离点脱离根据当地通报该男子系网上逃犯现已被抓获实施集中隔离 

擅自逃离隔离点

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是每个人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隔离期间强行离开隔离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确诊人员擅自逃离隔离点,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除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会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2

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措施的江苏省南京市到江苏省扬州市后未主动报告还频繁出入棋牌室、诊所等地被调查时又隐瞒行程扬州市第一例确诊病例毛某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于7月29日被立案侦查并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 

在什么情况下

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条件,厘清了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界限。

根据该《意见》,对以下两种情形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是,已经确诊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是,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7月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从事汽修工作的叶师傅和同事驾车前往河南省郑州市成为志愿者返回广州后因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叶师傅被医护人员接到酒店隔离这一幕被围观的好事者拍下谩骂声随之而来质问他“为什么去郑州还要回来”“把病毒带回花都” 

支援郑州返乡却被骂

谩骂他人是否违法?

随意辱骂他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还有可能构成犯罪,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4

8月1日

江苏省扬中市男子王某某未戴口罩欲进入当地利民市场被市场管理人员拦下后王某某与市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市场管理人员被拘7天并处罚款 

殴打防疫管理人员

如何处罚?

殴打防疫管理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5

近日

江苏省扬州市某小区业主群传出一则消息称文峰派出所全员核酸阳性已全部隔离8月2日文峰派出所否认该传言目前,夏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行政处罚 

造谣传谣

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打击。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

8月3日

湖南省张家界市纪委发布通报因防疫履职不力多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公职人员防疫不力

会被怎样问责?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7

7月30日

接群众举报江苏省扬中市文思托管课后服务部在疫情期间擅自组织托管服务扬中市教育局当即会同扬中市三茅街道开展现场执法发现该机构存在违规组织托管服务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

擅自营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多地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在未被允许线下复课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展线下培训活动。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你对社会不负责任

法律必让你付出代价

疫情防控环环相扣

人人有责

只有敬畏法律

严格遵守防控要求

拧紧自身这一环

才能更好地取得防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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