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印发《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2021年定向培养实施方案》,明确大学生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的招生报名条件、培养院校、招录培养、就业管理及保障等政策,对做好2021年度“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工作提出细化措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省每个村卫生室配备至少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目标(以下简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
“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以市(州)为单位,面向当地招生,考生报考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2021年全国统考。
二是热爱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村卫生室工作不低于5年。具体服务年限需咨询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是具备从事乡村医生的身体条件。
全省2021年16个市(州)共计安排1508名招生计划,分别在10所院校实施培养。2021年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登录“湖北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填报志愿。
对录取的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并按协议补助生活费。委托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为普通全日制大专,为临床医学专业(脱产学习),学制3年。毕业后,由签订协议的市(州)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组织,按照协议安排到所辖县域村卫生室工作,原则上根据毕业生学习成绩和相对就近原则双向选择安排,并办理免试注册乡村医生手续。符合条件的经考录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相应待遇。
来源 湖北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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