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草案二审稿明确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6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说,在加强执业行为规范方面,医师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

一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是,明确医师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对医师在依法允许的医疗卫生机构外执业,或者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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