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近期,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同时保持就业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做好促进就业、技能提升“两个强化”,坚持优先帮扶、坚持精准施策,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

 具体措施有这些  

01

引导外出务工

落实新确定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调整完善对口劳务协作机制。

促进人岗精准匹配,优先帮助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外出务工。

对已经外出的脱贫人口,鼓励引导企业优先留用,为失业的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全力以赴帮助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

02

促进就近就业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更好让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重点是做好“五个一批”:

一是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一批。产业带动是根本。

二是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一批。这些年,全国已经有帮扶车间3万多家,对就近就地就业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是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带动一批。农民工在东部地区打工积累了资金,也有了一定人脉和经验,开阔了眼界,回来返乡创业,带动当地老乡实现就业增收。

四是扶持灵活就业发展一批。

五是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文件明确,公益性岗位的数量不减,确保能够和乡村振兴做到有效衔接。

03

强化帮扶举措

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组织外出务工的中介机构、实现就业创业的脱贫人口全部给予补贴,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就业援助的范围,提供“131”服务,就是一次职业指导、三个适合的岗位信息、一个培训项目。

把脱贫人口作为技能提升工程的重点对象,在欠发达地区建设一批或者改造一批技工院校,打造一批培训项目,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

为脱贫人口开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切实维护脱贫人口的劳动权益。

04

保障重点地区

重点地区,从全国来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帮扶县,从点上来说是易地搬迁安置点。易地搬迁后,不仅是有房子住,更重要的是这些人能够就业。

一是要考虑在安置点培育产业,这样才能让他们稳定在家门口就业,所以需要引进更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二是加大政府投资建设等重点项目岗位开发力度,按比例安排搬迁群众就业。

人社部门将在每个万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者服务窗口,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广覆盖。

此外,人社部门还在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品牌发展很快,创造劳务收入超过千亿,带动就业近600万人。比如青海化隆拉面、山西天镇保姆等,这些品牌在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项工作对于提升就业质量、做好和乡村振兴的衔接等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把劳务品牌作为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

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人社部门将持续做好

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

让他们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牢

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来源:湖北人社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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