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发布通知,将于6月10日前后暂停新冠疫苗第一剂接种。不少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担心:我还打得上第一针吗?会对我的生活造成影响吗?对此,官方最新回应来了。
从多地回应情况来看,6月10日至30日重点保障已接种第一剂次的群众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期间将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服务。这只是短期暂停接种,并非长期。
另外,最近三甲分享关于新冠疫苗的文章比较多,后台也收到了很多的留言和提问,有几个问题很有必要在这里重点提醒一下,特别是新冠疫苗第二针千万不要这样打!
问:我打第一针疫苗之后出现了不良反应,担心第二针会更明显,第二针还要打吗?第二针不良反应率和第一针有差别吗?对于第一针出现一些一般不良反应的人打第二针有什么建议?
答:如果是偶合反应,那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预防接种后巧合发病,与疫苗接种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影响第二剂的接种。如果接种第一剂后出现过敏反应,接种者应当及时向接种单位反映这种情况,经过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确定是新冠疫苗造成的过敏反应,这种情况就是接种禁忌症了,无需再接种第二针了。
问:有说法指首剂接种后2到3周内必须接种第二剂,“超时”就前功尽弃,是这样吗?为什么限定第二针要在3~8周内进行,提早或者推迟会怎么样?
答:和其他疫苗一样,新冠病毒疫苗后续剂次没能按时接种,迟种并不会影响保护效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明确指出,“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相应剂次即可。”第1剂不会白打,不存在前功尽弃的情况。
对于灭活疫苗,接种第一剂后,短时间内人体可能会产生抗体,但这个抗体滴度是不够的,无法产生较好的保护作用,持续时间也非常短。只有通过再次接种,再次刺激人体免疫系统,由于有了首剂的免疫记忆的存在,产生的免疫应答会比首次强烈很多,产生的抗体水平会大幅升高,持续时间也会大大延长。首剂的免疫记忆的形成是需要时间的,对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来说一般认为是21天,所以需要间隔不少于21天接种第二剂,提前接种应视为无效接种。
问:打一针、两针、三针的新冠疫苗有哪些区别?哪一种好?该如何选择?
答:疫苗针剂的不同,取决于它的原理和技术路线。一般来说,腺病毒载体疫苗打一针,灭活疫苗打两针,重组蛋白疫苗打三针。总体上它们的保护率基本一致,特别是对重症的保护率都很高,在副作用方面可能会有所差异。目前建议能够打到哪种就打哪种。到下半年,疫苗供应提速或将有很好的互补应用。比如有出国任务,来不及打两针和三针的时候,就可以选择打一针的疫苗。老年人相对副反应更多,就可以选用重组蛋白疫苗、灭活类的疫苗,互相调配。假如不是出于对安全性的要求,只是因为保护率问题,这三类疫苗的保护率基本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刻意要求更换。
问:再有就是在大家的留言中,对60岁以上老人接种的问题也比较多。
答:对于家中有老人的,可以重点看看下面这些内容。
问:当前关于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的网络信息很多,有没有最新的权威的信息?
答:目前三甲了解到的最新的权威信息是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下面是详细内容。
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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