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开展禁捕法制宣传月活动 全面推进长江禁捕工作

今年4月是团风县长江禁捕法制宣传月,在此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在重点江段、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联合开展“以案说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长江禁捕工作。

4月22日,在城区得胜码头开展的禁渔“以案说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参与。活动现场,宣传展牌分“非法捕捞案件”、“重拳出击 亮剑执法”、“严厉打击 集中销毁”、“联合执法”、“转产就业”、“清船清网”、“禁捕宣传”几个主题,分别向广大群众宣传了长江十年禁渔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县开展长江禁捕以来的工作成果。工作人员还通过发放禁捕宣传单、明白纸,讲解与禁捕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

周边群众:我们看了上面的这些公告,有非法捕鱼判刑了的,这对长江禁渔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争取不捕鱼、不捞鱼、尽量不吃(江鱼)。十年禁渔,利国利民。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团风县渔政执法大队队长 占志刚:今天这个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非法捕捞是违法的,非法捕捞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而且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也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团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刘剑:作为司法机关,我们要继续加强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从刑事法律以及公益诉讼方面(支持)这个活动继续长期开展下去,使十年(长江)禁捕取得最大、最好的效果。

为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县禁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精心谋划,以“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以“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捕持久战 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题,积极开展禁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禁用渔具集中销毁、“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送法下乡”等活动,积极引导全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大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

来源:团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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