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时制止一起公路控制区违建行为

近期,红安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对S234福阳线进行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一处违法地面构造物正在施工,当场进行了制止,并依法进行拆除。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构造物是该村赵某某在S234福阳线K16+500米处修建的地面构造物,该构造物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将路面恢复原状。同时,路政执法人员耐心与当事人宣传了公路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建筑。

4月9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公路养护部门联动,组织人员,动用机械对该处地面构造物进行拆除。执法人员现场指挥交通,设置安全标志,养护人员和机械对现场进行清理,该处公路用地范围内已恢复原状。

此次行动岀动执法人员8人,养护人员4人,执法车辆2台,平板车装载大型破碎机1台,挖掘机1台,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来源:黄冈交通执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