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缴费成本!今年起湖北四项非税收入改由税务征收

记者从省税务局了解到,今年1月1号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至此,全省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达到21项。

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我省累计划转非税收入14项,其中包括“9+1”项目(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9个中央级项目和公路路产桥梁赔偿费1个省级项目),以及今年划转的4个项目。

此前,省税务局已与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逐一进行工作交接。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划转不会增加缴费负担,以政策平移、征管平移、秩序平移为原则,在保持征收政策、范围、对象、标准、收入归属和收入分成不变的前提下,将按照属地征管原则,实施税费协同管理。

划转后,税务部门可在申报期实行税费同缴同办,简化缴费流程,缩短缴费时间,缴费人的缴费成本由此降低。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划转后的非税收入缴费更便利,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征管、数据、服务优势,推行缴费业务“一门、一站、一次”通办。下一步,税务部门还将拓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网上缴费和手机APP缴费,让缴费人有更多获得感。

来源:长江云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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