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效益初显

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水利部连续两年在蕲春县实施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试点。

据悉,蕲春县2019-2020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总投资3492.78万元,其中中央拨付以奖代补奖励资金2000万元、村组集体投资167.51万元、民间资本投资1325.27万元,社会资本(村组集体投资和民间投资之和)占总投资43%,中央资金与社会资本的资金撬动比为1:0.75。

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吸引社会农产品开发企业投入资本、村集体投资、村民投劳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实施坡耕地土坎梯田、坡面水系、道路、经果林、水保林等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治理和参建主体经济效益目的,实现建、管、用一体化,打造“山顶水保林带帽、山腰经济林缠带、山脚原生植被穿鞋”的和谐生态。

蕲春县水土保持局局长黄梦清介绍,以奖代补吸引社会资本建设,避免建后无明确管护主体,村民通过土地流转、参与封禁治理和经果林管护,增加了收入。同时村集体以地入股、以管护入股、以现金入股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参与的经果林建设及经营,签订长期分红合同,增加了村集体永久受益。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的实施,昔日的荒山变成了香饽饽,不仅美化了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还带动了村民脱贫增收奔小康。

来源 湖北日报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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