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车险综合改革将在全国正式落地实施。
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此次车险综合改革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并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这是因为此次改革按照保费与风险更加匹配的原则,对车型系数进行了调整,导致零整比高(整车零配件价格之和和整车销售价格之比)的车型出现保费上浮。
同时,对于出租车、集装箱车等与社会民生和经济密切相关行业,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保持保费总体不增。但由于无赔款优待系数规则调整,部分出险次数较多的车辆会出现保费上升。
此次改革在保费总体下降的基础上,
还大幅扩展了保险责任。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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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二是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三是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四是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五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六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车主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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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商报 宁波晚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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