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资金保障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作为,强化禁捕退捕资金管理,保障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有序推进。截至7月底,全市直接补助渔民资金达0.5亿元,占全市禁捕退捕资金总额的67.5%。

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长江干流黄冈段全长244公里,流经团风、黄州、浠水、蕲春、武穴、黄梅等6个县市区。市政府7月3日发布公告,自2020年7月5日0时起,在长江黄冈段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

细化措施,摸清退捕底数。市财政、农业、人社等部门出台《黄冈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做到挂图施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摸清退捕渔船和渔民数量,协调县市区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禁捕退捕工作。目前,全市核定退捕渔船1529艘、退捕渔民3019人,已全部退捕上岸。

统筹资金,推进禁捕工作。在用好用足中央、省级禁捕退捕资金的基础上,统筹安居、债券、就业、移民、农业等专项资金,以“吸纳就业一批、引导创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方式,全部用于退捕渔民渔船拆解补偿和渔民住房、就业、养老保障,以及禁捕宣传、渔政执法等方面。7月底,全市筹集资金0.73亿元,已拨付到位0.54亿元,资金支付率达72.4%。

跟踪问效,强化资金监管。严格管控一次性补助和过渡性补助范围,保障禁捕退捕工作需要。加强禁捕退捕资金跟踪问效,坚持资金周报制度,全过程督办指导,对资金使用情况分门别类加以统计,实行常态化监管,落实禁捕退捕政策,让资金精准落实到船、到人,做到应补尽补、应保尽保。

来源: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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