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微信发布重要提醒!

5月20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提醒,严厉打击租售微信帐号行为。

“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180/天”

“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

“注册1年、绑定手机,有交易记录”

微信还能出租?惊讶之余竟然有点心动。帐号密码借出去几天就有几百块到手,这样不劳而获又稳赚不赔的好事上哪找啊!

但你有没有想过:人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使用的微信,他们为什么要租呢?

恶意注册屡遭重击

网络黑产另辟蹊径

微信明令禁止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并设立了对应的处罚措施。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恶意帐号,一经发现确认,微信安全系统会马上封停。

帐号被封,不法分子必须找到新的可用帐号才能继续他们的违法违规活动。而所谓“租号”,就是黑产组织(即俗称‘号商’)想出来的一种解决办法。

从前,号商通过外挂工具可以大批量注册微信帐号,并模拟正常用户操作使用(如自动添加好友、自动转发朋友圈等)。然而,这种俗称“机器人养号”的行为,随着近年微信打击的升级变得举步维艰。恶意注册这条路行不通,号商便渐渐打起了“租用”真人微信号的主意。

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发布收购微信帐号、微信群的虚假广告。

随便搜一搜就会发现,社交平台上租购微信的广告并不少。发布者在网上给出一天几十元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报价,成功让部分用户将微信帐号密码拱手相让。但也引起了更多用户的怀疑:

拿这些帐号做什么才能给出这么高的报酬?

为什么要求帐号有交易记录,还要流水截图?

出租的帐号要不回来怎么办?

……

众多疑问,答案只有一个:

租微信号,本身就是个陷阱。

个人帐号被挪作他用

出租微信风险重重

显然,这些人千方百计拿到用户的实名制帐号,当然不是用来投票那么简单。

有“租号”需求的不是违法犯罪团伙,就是想打“擦边球”的灰产组织。他们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美其名曰是“短期租借”,其实就是变相盗号,哄骗用户自己交出帐号、密码,再理所当然地将这些帐号挪作他用。

而向这些人开放帐号使用权的结果就是,用户的帐号后期可能会被盗用,直接损害自身及亲友的切身利益,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网络黑灰产的运作中。

因出租帐号后被冒用身份,导致微信朋友被骗

一方面,帐号使用权的离手,意味着用户的隐私也将脱离防护。一旦同意对方登录自己的帐号,用户之后的对话内容都可能被截取。个人隐私由此泄露,一些敏感内容甚至会被大幅传播或放在线上黑市出售。另一方面,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好友对用户帐号出租并不知情,因此用户的身份极有可能被冒用。像假扮号主身份向好友借钱、申请借贷、骚扰朋友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诈等情况都时有发生。

图示案例中帐号出租后被冒用身份,向好友借钱

有的“租号”套路更深,不但许诺“费用日结、不干扰用户正常生活”,而且用户也无需提供帐号密码,可以直接扫码登录。整套说辞看上去朴实无害,但是在帐号外租期间,这类团伙却背地里用租来的帐号完成垃圾营销、招嫖和散播不良信息等恶意行为,危害网络环境。

01

隐私泄露

02

仿冒欺诈、资产损失

03

骚扰好友,导致名誉受损

04

帐号被用以从事非法行为

……

不仅如此,由于普通用户的实名帐号拥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没有异常交易记录,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团伙(即所谓‘水房’)盯上,用来拆分、“洗白”他们手上的赃款,逃避监管部门和警方的监控、追踪。而一旦用户出租的微信被卷入“洗钱”风浪,他们的帐号也将不再“清白”。

严厉打击租售微信帐号

出租个人帐号亦属违规

对于在平台中租售微信帐号的行为,微信团队一直严打严防,避免让用户落入圈套、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帮凶”。

而事实上,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也已明文规定,微信用户拥有帐号的使用权,但不可以将帐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帐号。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7.1.2 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帐号。

由此,出租微信帐号不但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本身也违反了微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总而言之,出租微信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为了借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不仅可能导致个人帐号被盗、被封,还有极大的概率会危及他人乃至整个网络空间。希望大家远离这种违规行为,不管在哪里看到类似“租售微信”的信息都保持冷静,不被对方承诺的高利所迷惑。如果在微信里发现这类违规广告,还可以通过客户端或进入小程序进行举报。

来源:长江云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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