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北省正式印发了《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清单的企业,将减少或免于现场环境执法检查。
六类企业可优先纳入正面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活动中,对经筛选程序编入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的名录制度。
正面清单从六类行业中筛选,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列入绿标的企业或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企业,可直接编入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正面清单。
这六类企业是:
(一)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医药、医疗设备)
(二)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电力、燃气)
(三)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计算机、通信电子、机械加工、餐饮、娱乐、洗浴、汽车销售和维修)
(四)重点工程项目(交通基建、水利、拆迁安置、市政基础设施、扶贫工程)
(五)重点领域企业 包括地方支柱产业和出口创汇企业(汽车、建材和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
(六)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与地方生态环境局联网的企业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湖北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蒋茂芳说,“目前我们没有要求企业申报,由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根据以往的监管情况综合评判,评判因素包括企业的守法经营状况、信用评价、相关投入、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等。
目前,湖北省已经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1400多个。4月25日前,将审核发布纳入第二批纳入全年正面清单企业名录。
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 不等于执法“不管不问”
但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不等于执法“不管不问”。正面清单明确提出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对于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蒋茂芳说,“管理部门要从加大对这种信息监管手段的资金投入、设备投入。同时,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在守法状况下,没有需要就不要去打扰,有需要首先想到的是服务。我们要尽可能减少处理和处罚,特别是要审慎地使用现场查封、扣押等过去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手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万丽华表示,“正面清单制度是在严格规范基础上的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也兼顾了长远,既考虑了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现实需求,也考虑到今后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引导企业守法,推动我们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谢珍 龙科 宋杰
编辑: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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