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省排名第一

11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布“2016中国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黄冈市人民政府在全国100个调查城市中排名第38位,在中部36个城市中排名第8,在湖北省参评的4个市级政府中排名第一。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牵头推进,自2013年启动至今,已连续开展评估4年。该评估体系分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等9项。黄冈市共计得分683.66分,其中共有4项高于全国平均分。其项目评估依据是从网上检索的各种资料、申请信息公开和派员暑期实地调查得分统计而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加强法治队伍人才建设、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立法、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等方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明显,各项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

据悉,市政府拟在2017年以“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及市长审案”为项目名称,申报中国政法大学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来源:黄冈政府网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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